文号 索引号 000jx-00000-2020-00023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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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11-09

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31日印发了《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为推进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落实上级各项优惠鼓励政策,加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做到信息互通、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各职能单位在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文件制定依据

该文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0〕21号)文件精神,结合郏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0年10月26日以电话及邮箱形式,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四、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情况

无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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