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郏政〔2018〕5号 | 索引号 | 000jx-00000-2018-0000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商务中心区管理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35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奖励办法(试行)等2个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7〕5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县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评审、专家评选、入围公示、实地抽查和评审认定小组审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认定郏县姚庄乡休闲美食园区和姚庄乡三郎庙村金镶玉加工产业园为我县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
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的创建是我县促进就业新增长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姚庄乡休闲美食园区和姚庄乡三郎庙村金镶玉加工产业园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巩固县级示范园区创建成果,积极组织申报市级、省级示范园区。希望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兑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为推动全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良好的平台、坚定的基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