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 、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监督、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县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掌握分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 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督查股(应急办)、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人事财务装备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8个职能股室和1个直属食品药品(化妆品)稽查队,下属二级事业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督所,派出机构6个: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中心所、堂街中心所、安良中心所、王集中心所、茨芭中心所、薛店中心所。
『领导分工』
政府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翟民义主持食安办、食药监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杨广俊:协助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装备股,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务、工、青、综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人事财务、媒体沟通、舆论引导、文明单位建设、创卫等工作,协调食品药品抽验工作。联系堂街所、姚庄所。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梁永明:分管稽查大队、政策法规股、举报中心,负责稽查、法制、案件、投诉举报、信访、行业协会等工作,协调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建松: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督查股(应急办)、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应急、协调、餐饮食品安全、蓝天工程、餐饮食品抽样年检、食品安全县创建筹备等工作。联系冢头所、安良所,协调各乡镇食安委(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党组成员、副局长、城区(产业集聚区)分局局长 王利:分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样年检等工作,负责城区食品药品安全、妇联、计生等工作。联系龙山所、东城所、王集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向宏:分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年检等工作。联系薛店所、黄道所、茨芭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卢方方:分管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反腐倡廉、行风评议、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址』
复兴路北段新安良路口献军加油站东隔壁
举报电话: 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