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促使各职能部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水平,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民主推荐确定:县煤炭工业局 县建设局 县审计局 县公安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交通局 县教育体育局 县农业局 县中小企业服务局 县工商局 县石油公司等11个单位为2008年报告专项工作单位。 欢迎社会各界自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通过热线电话等形式,对上述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服务经济建设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热线电话:5169610 5175997
郏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