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省、市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现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一>)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郏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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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直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