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所属的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服务中心(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拟向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同意,由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承接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