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5-07-0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3郏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8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10425002001GB00001F00010106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紫云路与东坡大道交叉口北(紫云小区B#706号)


  

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9日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