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政〔2021〕12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平政〔202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郏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贯彻实施《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二、编制原则
一是体现政治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体现战略性。瞄准气
象事业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强化目标的前瞻性、战略性。三是体现建设性。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重点工程、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任务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4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背景和要求。总结“十三五”时期郏县气象事业取得的成就和优势,分析“十四五”时期气象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不足,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即以“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目标,立足精密监测基础,构建立体协同气象监测体系;着眼精准预报目标,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发展精细服务业务,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强化现代气象治理能力等5项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为统筹实施的6项重点工程。包括郏县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郏县基层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智慧气象保障工程。
第四部分为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开展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郏县气象局
2、解读人:樊艳萍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5162335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