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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水权试点工作水量分配方案》 政策解读
日期:2019-01-23

一、出台背景

紧紧围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 设的新要求,针对水资源短缺、水资源配置能力不强等主要矛盾,按照“节 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开展用水户的水资源使 用权(以下简称“水权”)分配、确权登记,将水资源的使用权落实到取用水户,培育水市场,逐步实现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目的。

  二、制定意义

《郏县水权试点工作水量分配方案》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4]222号),2014年;《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水利部令2007年第32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47号);《郏县人民政府关于<郏县水权试点方案>的批复>》(郏政[2017]29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全面分析郏县试点区域现状社会经济情况、水资源情况、供用水情况、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根据现状各行业、各乡镇的用水情况和用水特点,对供水水源进行合理配置。考虑现状用水实际及有关标准,确定合理的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用水量及预留水量。以平顶山市政府下发的郏县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5860亿m³作为水量初始分配总用水量,将总用水量向各乡镇进行初始分配。

三、坚持原则

用水的优先序通常为:生活→农业→工业→生态环境。

四、分水思路

全面分析郏县试点区域现状社会经济情况、水资源情况、供用水情 况、水利工程、水资源管理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根 据现状各行业、各乡镇的用水情况和用水特点,对供水水源进行合理配 置。考虑现状用水实际及有关标准,确定合理的生活、工业、农业、生 态环境用水量及预留水量。以平顶山市政府下发的郏县2020年用水总量 控制目标1.5860亿m³作为水量初始分配总用水量,将总用水量向各乡镇进行初始分配。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郏县水利局

2.解读人:张国旺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13503421650


相关文件: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水权试点工作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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