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郏政办〔2021〕28号 | 索引号 | 000jx-00000-2021-00010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郏县县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