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资金2935万元。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资金项目计划,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935万元。
二、基本原则
1.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2.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3.聚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需求。
三、项目安排情况表(见附表)
监督电话:郏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0375-5172156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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