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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商务局2021年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日期:2023-07-03


郏县商务局2021年至2022年度收支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5月31日,郏县审计局对郏县商务局2021至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郏县商务局隶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有关手续的申报和相关监管工作等。内设办公室、法规和公平贸易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市场秩序股、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和市场运行股、开放服务发展股、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股7个股室。内设郏县商务稽查大队、郏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站、郏县对外服务开放中心3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13名,现实有人员8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3人、编外人员13人、退休39人、离休1人。   

(二)财政收支情况

    郏县商务局2021年度总收入487265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7101.11元、其他收入5554.56元。总支出4888256.55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4868890.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4517.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4276.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96.65元)、固定资产折旧费19366.05元。上年结转124906.12元,累计结余 109305.24元。

    郏县商务局2022年度总收入566842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0104.31元、其他收入178324.74元。总支出5588916.57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5569637.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7756.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8425.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5955.64元、对企业补助862000元、项目支出125500元)、固定资产折旧费19279.56元。上年结转109305.24元,累计结余188817.72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郏县商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669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454元,会议费3200元。

郏县商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582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342元,会议费0元。

同期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12.8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升48.37%。

审计结果表明:郏县商务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也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发放补助方式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36465元

1.后未附清单等列支31515元

2021年11月24号凭证支新密市培训加油445元、住宿费800元,后未附培训通知。

2021年11月50号凭证购防汛抗旱用迷彩服、鞋子、腰带、毛巾34套22440元,未附发放名单。

2022年10月32号凭证支郏县未来全日鲜超市7830元,购米、面、油、水果27套,慰问老干部;支郏县未来全日鲜超市2900元,购米、面、油、水果,慰问退伍军人,均未附慰问名单。

2.下乡差旅单填写不规范列支4950元

2021年2月3号凭证支冯松强等6人11月份、12月份下乡补助2490元、2460元,后附电商村级服务网点下乡选址工作登记名册(下乡考勤表),只有下乡时间,没有具体地址,未按规定填写下乡审批单和报销单。

(二)发放补助方式不规范

郏县商务局支付刘俊峰2021年1至9月份驻村工作协调补助9000元,其中:2021年2月3号凭证,支刘俊峰2021年1月驻村工作协调补助1000元(每月生活补助600元,交通补助400元);2021年4月11号凭证,支刘俊峰2021年2至3月驻村工作协调补助2000元;2021年10月18号凭证,支刘俊峰2021年4至6月驻村工作协调补助3000元;2021年12月6号凭证,支刘俊峰2021年7至9月驻村工作协调补助3000元。未按规定填制下乡差旅审批、报销单。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郏县商务局2021年10月11号凭证支稽查大队房屋租赁费15000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租赁费46742.48元,2020年12月7号凭证已支付30000元,剩余16742.48元(含本次支付的15000元)未进行“其他应付款”账务处理。

(四)车辆租赁程序不合规

郏县商务局2021年11月19号凭证,支付郏县陆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租金6000元,其中:2021年11月5日至11月8日4天4000元,事由参加上海进博会租车;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2天2000元,事由郑州接电商评估人员两趟。均未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原始凭证不合规、发放补助方式不规范、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会计制度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严格会计制度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做账务处理、进行会计核算。特别是在票据审核上,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杜绝入账;严格规范车辆租赁程序,应按照《郏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办法(实行)》要求执行公务用车租赁程序。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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