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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下属二级单位2021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日期:2023-07-26


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2021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0日,对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郏县文广局下属二级单位2021至2022年度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郏县文广局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扶助老区、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等。郏县文广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公共文化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股、市场管理股(宣传推广股)、文物股。设置事业单位11郏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郏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郏县三苏园景区服务中心、郏县三苏纪念馆、郏县文化发展服务中心、郏县文物事务服务中心、郏县文化馆、郏县图书馆、郏县博物馆、郏县文庙博物馆、郏县旅游质监所。核定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72名、自收自支编制14名。实有人员124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90人,自收自支人员23人。

(二)财政收支情况

郏县文广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987.91万元,总支出5036.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14.63万元(含图书馆、博物馆两年租赁费用253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8万元,大型修缮费用1184.47万元。上年结转192.70万元,年底结余143.70万元。

郏县文广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359.10万元。总支出5502.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8.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65.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5万元,资本性支出3748万元(其中支付山陕会馆郏景路4个标段3500万元)、自有资金上缴143.70万元。上年结转143.70万元,年底结余0元。

(三)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郏县文广局2021年收到项目资金17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48万元、省级271.2万元,县级配套16.8万元。

支出项目资金659万元,其中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81万元;支付三苏祠和墓保护设施建设项目345万元;支付山陕会馆防雷工程20万元、支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13万元。下余资金1077万元于2021年底财政收回。

郏县文广局2022年收到项目资金10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7万元、省级365.6万元,县级配套22.4万元。

支出项目资金56.03万元,其中:2022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资金15.05万元、“守护苏东坡”云村民启动仪式活动经费11.97万元、文化活动经费10万元、桃花节活动经费19万元。下余资金998.97万元于2022年底财政收回。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郏县文广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列支公务接待费18.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万元,会议费0.87万元。

郏县文广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列支公务接待费14.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1万元,会议费0元。

同期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22.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51.90%。

  、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6.20万元

经抽查,郏县文广局 2021年3月5号凭证支付租车费0.20万元,无合同;2021年2月3号凭证支付外墙治漏费3.30万元、8月10号凭证支付护栏及墙体粉刷费2.70万元,均无验收手续。

(二)白条入账4.18万元

1.郏县三苏纪念馆账面反映2021年度列支购买伙房食材1.15万元、2022年度购买伙房食材1.76万元,均为收据、清单入账,未取得正规发票。

2.郏县三苏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4-6月2号凭证反映使用收据、清单、超市机打小票等支付购置伙房食材1.27万元,均未取得正规发票。

(三)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

郏县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2022年账面反映使用现金支付办公费、招待费、印刷费、放映车燃料费、保养修理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如2022年1-5月凭证,支付米、面、油款0.59万元、印刷费0.38万元等,均未执行公务卡结算。

(四)专项资金未设置专款专账

    郏县文广局2021年至2022年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与经费收支混在一起,如:文物专项资金、文化专项资金、博物馆专项资金,均未设置专款专账。

(五)智慧景区提升管理系统项目未发挥效益

郏县文广局2022年1月4号凭证反映支付郏县九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置三苏智慧景区提升管理系统费用10万元。该项目合同总价款为132.70万元,于2021年12月20验收已完成安装调试,系统已上线运行。经调查,郏县三苏园景区服务中心售票处仍是人工售票,景区检票闸机未开启。查看设备发现,目前正在使用的功能仅为监控、路由器,其他票据系统软件、售票设备、检票设备、综合管控平台、大数据分析等均未发挥作用,存在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未发挥效益问题。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郏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责令改正,应加强对支出票据的审核力度,对相关资料不完整的经济事项要求经办人员补充、完善;对白条入账问题,决定将此问题移送郏县文广局党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局;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问题,建议郏县文广局要加强和规范所属单位的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认真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对专项资金未设置专款专账问题,建议郏县文广局对各项资金分类管理,设置专款专账,真实、完整的反映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对智慧景区提升管理系统项目未发挥效益问题,建议郏县文广局加强智能化建设,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景区管理和服务,实现景区信息化管理。

针对查出问题,审计建议:1.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法规,规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所取得的票据严格审核把关。对填制、取得的不合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不予报销入账。2.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项资金,设置专款专账,单独核算,真实、完整的反映各项费用支出情况。3.要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制定严格的报销制度,实行公务卡结算。4.要充实景区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力量,加强智能化建设,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景区管理和服务,实现景区信息化管理。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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