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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编制完成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3-06-05

近日,郏县全面对照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逐项梳理县乡两级应公开尽公开事项范围,编制完成自然资源、新闻出版、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水利7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一是统一部署。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开展新增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逐级逐领域明确公开事项和内容的具体范围。沿用26个试点领域编制标准,统一公开渠道和载体,规范公开时限和主体,编制形成了县乡两级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是征求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因地制宜开设基层公开目录,逐单位、逐领域征求意见,确保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对象、方式、层级等各项内容体现领域特点、符合工作实际。

三是集中展示。新增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完成后,及时调整县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目,废止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2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7个新开设的领域栏目集中发布展示。

下一步,将按照目录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领域公开事项,推动新增领域标准目录落实、落地,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获取各方面政府信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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