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0jx08-00000-2017-00001 关键词 用地供应计划
主题分类 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供应计划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郏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日期:2017-04-01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郏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有效实施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郏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现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17年度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10   公顷。
    (二)在2017年度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45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5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40公顷),商服用地3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0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2017年度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经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证县城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供应住宅用地45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5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40公顷),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商服用地实行指导性计划供应,本年度拟供应  35公顷。
    (三)保证2017年我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2017年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70公顷,实行指导性计划供应。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优先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和禹亳铁路等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本年度拟供应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40公顷,禹亳铁路等交通运输用地120公顷。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发改、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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