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公示
2019年2月,平顶山市财政局下达郏县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116.23万元,按照《郏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财政扶贫资金116.23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平顶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补充救助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市、县财政负担保险保费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医疗补充救助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1、医疗补充救助保险保费每人每年50元,最高赔付限额20万元。
2、人身意外保险保费每人每年130元,分年龄段赔付,最高赔付限额10万元。
三、 资金分配情况表
郏县2019年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 金融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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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23万元 | 中原农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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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郏县财政局 0375-515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