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2025092309511341215303
郏县白庙乡赵庄村卫生室
郏县白庙乡赵庄村卫生室未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警告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给予郏县白庙乡赵庄村卫生室: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张建军16040522003
杜鹏16040522018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