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5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2025092309511341215303

郏县白庙乡赵庄村卫生室

郏县白庙乡赵庄村卫生室未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案

警告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给予郏县白庙乡赵庄村卫生室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张建军16040522003

杜鹏16040522018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