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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5-01-14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机关

郏县闫丽电动车门市

郏市监处罚【2024】199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26日购进二辆型号为XD1000DT-61的“小刀”电动两轮摩托车,购进价格1200元/辆,销售价2499元/辆,车尾部加装有靠背,与该车辆安全型式试验检验报告参数不符,其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摩托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修订)》 第六十六条

 

 

 

罚款2499元上缴国库。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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