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接上级案件线索交办,经检查:陕西海格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房地产销售中,以宣传购买住宅附加《黄冈入学资格确认书》为由进行广告违法宣传。该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供《入学资格确认书》就是1张A4纸,自己设计盖公章即生效,共发出50份,无制作费用及票据,广告费用无法计算。陕西海格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之规定,属广告违法宣传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在调查该起案件中,鉴于该公司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交案件相关资料,对黄冈学府城业主未造成相应经济损失,社会不良影响较小。最终决定对陕西海格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如下:1、立即停止违法广告行为。2、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