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司法局2024年《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告》规定,我镇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由县司法局选定李泽鑫同志为行政执法监督员,为期三年。但因李泽鑫同志工作调动,现已不在长桥镇工作,经与县司法局沟通,此同志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已取消,特此说明。
郏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