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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街学校一年级录取问题
分类 投诉
内容 我是凤翔大道西水岸阳光小区居民,户籍为堂街镇,在水岸阳光小区有房产。8月4日在西街小学为孩子报名一年级新生,根据西街学校要求提交相关证件。8月11日接西街小学电话,说因我们小区距学校太远,没有审核通过不能在西街小学上学。 但是根据《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小区属于西街小学。通知原文规定,八一路以东(含路西龙山街道辖区内的县直单位和居民),我们小区属于龙山街道辖区。 而且根据通知要求,优先报名顺序,其次才是相对就近学校就学。通知原文如下 当各招录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时,按照各类证件注册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生入学,其他报名学生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学校就学。 希望领导明察
留言时间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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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接到郏县人民政府领导信箱中的留言,反映该居民是水岸阳光小区居民,属于西街学校一年级报名范围内的学生,而西街学校审核没有通过。针对此情况,特回复如下: 根据《郏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文件规定,郏县西街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八一路以东(含路西龙山街道辖区内的县直单位和居民),北大街、南大街以西,凤翔大道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内的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子女、西街居委会居民子女及相对就近(相对与龙山街道北街小学、南街小学)具有本学区户籍1年以上并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属第一批次。”同时要求:“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学校按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生情况进行抽审监督。” 因此,该校结合学校学位数实际情况,针对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招生范围定为:八一路以东(含路西龙山街道辖区内的县直单位和西街居委会居民)。 经过查看举报人采集信息发现:朱子辰,投档号148号,其房 产在眉山大道与郏景路交叉口东南角水岸阳光4号楼4单元4楼西户,户籍在郏县堂街镇李世和庄西村3号,户籍和房产均不在该校的招生范围,学校及时对该生进行了退档通知。(以上内容由教育局回复)
回复时间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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