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FE2051280F55D16F | ||
信件名称: | 无保障性住房证明在哪开 | ||
信件分类: | 提交时间: | 2021-03-22 | |
信件内容: | 无保障性住房证明在哪开?是否需要本人到场,去办的时候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郏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1-03-2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留言人本人或亲属可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开具证明人)到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紫云路与231省道交叉口西150米)查询是否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查询后如无享受过,即可开具证明。(以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