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公示
2021年9月13日,《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平财预[2021]486号),下达我县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360万元。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360万元。
二、基本原则
1.围绕全县年度总体目标。
2.综合考虑群众积极性、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因素。
三、资金安排情况表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郏县市派第一书记项目 | 郏县 | 购买红牛240头 | 360 | 郏县乡村振兴局 |
备注: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郏县财政局 0375-5152821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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